本文由洛陽興罡石化設備有限公司轉自網絡。
鑒于對丹麥托普索WSA濕法制硫酸工藝酸性氣焚燒爐燃燒器綜合考察與評估,建議該設備采用進口品牌,其理由如下:
1、 酸性氣焚燒爐燃燒器本體及燒嘴噴頭材質耐腐蝕及耐高溫要求高。
2、 酸性氣焚燒爐燃燒器耐火材料及燒嘴耐火材料須耐強腐蝕。
3、 酸性氣焚燒爐燃燒器須滿足過氧燃燒及高速旋流混合燃燒特點。
4、 丹麥托普索WSA濕法制硫酸工藝使用的進口酸性氣焚燒爐燃燒器均運行狀態(tài)良好,裝置硫酸回收效率高,運行穩(wěn)定。
5、 酸性氣焚燒爐燃燒器須滿足靈敏的自控自檢要求,紫外火焰檢測器及長明點火器須運行穩(wěn)定且可靠。
6、 國產相關類似設備均在實際應用中出現很多設備技術問題,燃燒器材料腐蝕老化嚴重,耐火材料腐蝕坍塌、以及燃燒不充分、自控系統(tǒng)運行不可靠等問題。